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
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
独立意见
(相关资料图)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及《公司
章程》等的规定,我们作为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
的独立董事,我们认真审阅了该等事项相关资料,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
效沟通,现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:
关于收购安康回天单采血浆站有限责任公司 80%股权的独立意见
经核查,本次收购安康回天单采血浆站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安康浆站”)
符合公司发展战略,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。本次交
易价格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,定价公允合理,不存在损害公
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。因此,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收购安康浆站 80%股权事项。
独立董事:汪新民、杨新发、王艳梅
查看原文公告
标签: 独立董事
Copyright © 2015-2022 每日消费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浙ICP备2022016517号-15 联系邮箱:5 146 761 13 @qq.com